新华社武汉2月18日电(记者黎昌政、李伟)湖北近日从政治激励、组织激励、工作激励、待遇激励、精神激励等方面,提出“硬核”具体措施,激励广大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发起全面总攻,打好打赢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
记者从湖北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获悉,湖北省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若干措施》,强化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考察、识别、评价和使用干部,及时选优配强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对不胜任疫情防控工作的坚决进行调整。
决战决胜疫情防控阻击战,主要靠一线、重点在社区。湖北提出,对经受住考验的村(社区)干部和年轻人才,优先纳入村(社区)组织换届推荐人选。在各级公务员遴选中,可以单列计划选拔在抗击疫情中表现突出的乡镇(街道)干部、基层公安干警等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乡镇(街道)干部选拔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优先录(聘)用在抗击疫情中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
湖北提出,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突出的公务员,可适当简化程序、优先晋升职级。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公安干警,可以按规定突破任职资格或者越级晋升警员职级。
湖北将加大一线人员奖励力度,实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选拔倾斜政策。将专业技术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表现作为参加评审职称的重要依据,在量化评审时予以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湖北提出将全面落实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医疗卫生人员一次性慰问补助、卫生防疫津贴等待遇政策。各地可统筹考虑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为切实关心一线人员身心健康,湖北提出优先保障防控一线人员所需防护物资,妥善解决好防控一线人员就餐、御寒、值夜、交通等问题。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一线人员及时得到必要休整,对较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强制休息。对未休假人员,在防控任务结束后及时安排补休。
此外,湖北建立工(公)伤认定及待遇支付绿色通道,对罹患疾病或牺牲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