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下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37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介绍了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医疗服务工作情况。
高小俊介绍,当前,新发地聚集性疫情仍在持续,防控任务依然艰巨。为了更好地保障患者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的医疗救治,特别是解决好中高风险地区部分急重症患者的就医困难,北京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疗救治和防院感组6月29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要求北京各医疗机构按照“分类处置、重症优先,绿色通道、个性安排,缓冲隔离、加强防护”的要求,一手抓实疫情常态化防控,一手抓好医疗服务,保证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医疗服务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建立急危重症患者核酸检测绿色通道
强化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全力保障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要求三级综合医院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设立急危重症患者住院综合过渡(缓冲)病房,依据患者病情做好分级分类筛查,采取“隔床”或一间单人等收治方式,降低院内交叉感染潜在风险。医疗机构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建立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绿色通道,设置应急隔离区和缓冲区,用于暂未取得核酸检测结果等情况下急危重症患者的应急救治。
建立急危重症患者核酸检测绿色通道,加急出具检测结果,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已获批上市的核酸快速检测技术,缩短急危重症患者检测时间,利于从快救治。同时,要求各区指定一所区域医疗中心作为中高风险地区居民救治的医院,对采取封控措施的小区(村),派出医疗队巡诊,主动服务,确保小区(村)患者有效救治。
做好应急手术、介入诊疗和血液透析等服务
严格医疗处置管理流程,做好应急手术、介入诊疗和血液透析等服务。为了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应急手术、介入诊疗和血透患者的安全救治,在落实好常规诊疗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医疗处置管理流程,建立急性脑出血、急性心肌梗死、严重创伤、消化道大出血、高危孕产妇、主动脉夹层等急危重症患者手术等处置的应急机制,提升医务人员防护等级,防范医患感染风险。
加强心脑血管、内镜等介入诊疗风险分级分类评估,及时收治急危重症、恶性肿瘤等患者,优先开展急性心肌梗死等急危重症患者、威胁患者安全、影响患者远期生存质量的介入诊疗操作。
建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负责、紧密衔接的血透患者协同服务机制,做好血透患者流行病学史问询,开展透析患者核酸检测筛查;对暂未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或中高风险地区隔离期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时,采取预约方式,设立专门时段、专门区域,专人对接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原则上24小时内不重复核酸检测
加强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质量控制,落实核酸检测结果互认。全市具备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实现全市互认,原则上24小时内不重复核酸检测,超出24小时的结果由医疗机构根据患者流行病学史、症状等综合研判。市疾控、医学检验质控部门做好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实验室的质量控制与监督检查,保障检测质量。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非急诊全面预约实行常态化机制
发挥互联网+医疗优势,持续深化基层非急危重症患者服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非急诊全面预约实行常态化机制,通过分时段精准预约、调整上下午号源比例、推进检验检查预约,拓展预约途径,改善门诊秩序,引导患者错峰就诊;鼓励医疗机构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开展线上开药、在线结算、药品配送等服务,适应患者多样化需求;发挥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用,在做好慢性病患者长处方、线上咨询和就医指导以及送药上门服务的同时,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主动与签约服务对象联系沟通,做好辖区隔离期患者摸排筛查,了解其健康状况,落实好特殊患者专人专车转运对接,保证医患人员终末消毒;做好健康提示和跟踪随访,保证第一时间掌握辖区居民的身体健康状况,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服务。
同时,要求所有医疗机构做好院感防控和监督指导,落实好医院院感防控细节管理16条措施和持续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管理工作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与就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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